神經母細胞瘤的分期如下:
第一期 (Stage 1)
- 特徵:腫瘤侷限於單一區域,且可透過手術完全切除。
第二期 (Stage 2)
- 分為 2A 和 2B:
- 2A期:腫瘤侷限於單一區域,但手術無法完全切除腫瘤。
- 2B期:腫瘤侷限於單一區域,手術可能可完全切除或未完全切除,但在腫瘤鄰近的淋巴結中檢測到癌細胞。
第三期 (Stage 3)
- 任何以下情況均屬於第三期:
- 腫瘤無法完全切除,已跨越身體中線擴散到對側,可能擴及鄰近淋巴結。
- 腫瘤位於身體一側,但已擴散到對側的淋巴結。
- 腫瘤位於身體中線,且已擴散到雙側的組織或淋巴結,且無法以手術移除。
第四期 (Stage 4)
- 分為 4 和 4S 期:
- 4期:腫瘤已擴散至遠端淋巴結或其他器官。
- 4S期(特別適用於年齡小於 12 個月的嬰兒):
- 腫瘤已擴散至皮膚、肝臟和/或骨髓。
- 原發腫瘤可能無法完全切除。
- 鄰近淋巴結可能有癌細胞存在。

病患的危險群分類決定神經母細胞瘤的治療
對於許多其他類型的癌症,腫瘤的分期會被用來決定治療計畫,但對於神經母細胞瘤,治療計畫則是取決於患者的危險群組別。神經母細胞瘤的分期是確定患者危險群組別的因素之一,不過其他決定因素則包含患者的年齡、腫瘤組織學和腫瘤生物學檢查結果。
患者的危險群組別分為三類:低危險群、中危險群和高危險群。
- 低危險群和中危險險群的神經母細胞瘤患者有良好的治癒機會。
- 高危險群的神經母細胞瘤則可能較難以治癒。
有時候神經母細胞瘤對治療沒有反應,或是在治療後又再次復發
- 頑抗性(refractory)神經母細胞瘤是指腫瘤對於治療沒有反應。
- 復發性(recurrent)神經母細胞瘤則是指癌症在治療後再次出現。腫瘤可能在最初發生的部位復發或出現在中樞神經系統中。
治療選項概述
神經母細胞瘤患者有多種治療選擇,其中包括標準治療(目前常規使用的治療方法)和正在進行臨床試驗的治療方法。臨床試驗是一種研究性治療,旨在改善現有的治療手段或探索新療法對癌症患者的療效。當臨床試驗顯示某種新療法優於現有的標準治療時,這種新療法有可能成為未來的標準治療
由於本癌症在兒童中較為罕見,因此如果有相關的臨床試驗正在進行,家長和患者可考慮參加。有些臨床試驗僅接受尚未接受過癌症治療的患者。
神經母細胞瘤患兒的治療計劃應由一支專門治療兒童癌症的醫生團隊來設計,尤其是有經驗的神經母細胞瘤專科醫師。治療計劃將由小兒腫瘤科醫生負責整合和規劃,小兒腫瘤科醫生是專門治療兒童癌症的專科醫師。這位醫生將與其他專門治療神經母細胞瘤的醫護人員密切合作,這些專業人員在各自的領域中擁有豐富的經驗,可能包括:
- 小兒外科醫生
- 小兒放射腫瘤科醫生
- 內分泌專科醫師
- 神經內科醫師
- 小兒神經病理學醫師
- 神經放射科醫生
- 小兒科醫生
- 小兒科護理師
- 社會工作者
- 兒童生活專業人員
- 心理學家
這樣的跨學科合作將確保能為患者提供全面的診療方案。